我国法律对追加被告的期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追加被告一般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法院如果要追加被告人的话,那么追加诉讼主体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同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对于之后提交的追加被告那么就需要依法另案起诉了。
追加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多长
1、建议当事人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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