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公告的期限是多长
征地公告的期限是45天。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所有人为被征收人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知单位并公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9号:禁止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后,两年内未实施具体征地、使用行为的,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7号)(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文件有效期两年。农业用地转让或者依法取得征地批准后,市、县在两年内未使用土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第二,从公告征地到正式征地,需要多长时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土地征收公告到土地征收开始需要多长时间,尚无具体规定。征地公告发布后,应当在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通过后实施。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告征地情况,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自土地征收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人为单位,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第十一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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