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因伤致残的,还应增加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受害者死亡的,还应增加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根据不同情况起算点有以下几种:
(1)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
(2)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如果构成伤残的话在实际中时从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具之日起计算;
(3)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
(4)权利能够行使之日。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如下: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以实际因就医发生的正式票据为依据;
5、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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