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去房产局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卖方和买方需分别去不同的部门和机构进行相关手续,如卖方去地税局报税、去房产局资金托管并签订托管协议,买方去评估所做评估、去银行拿审批后的贷款合同,以及房屋、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的交接和装修等。买卖双方需注意各种费用和细节,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去房产局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对双方的责任和各自应支付的费用做出明确约定。在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再去房产局进行房屋核价。
2、卖方拿着《存量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房产证等去地税局报税,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等。
3、买卖双方去房产局资金托管,买房将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选定贷款的银行的话,最好存在房产局在该家银行的帐户上,以免贷款审批麻烦。给你的托管协议要收好,以后取款要用。
4、交纳契税,然后在房产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其间要交N多乱七八糟的费用,如:登记费、手续费、印花税等等
5、取房产证。
6、拿着房产证去评估所做评估,注意,要是贷款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
7、带身份证、婚姻证明、房产证、评估报告、存量房买卖合同、首付款的资金存入凭证、托管协议、收入证明以及其他银行认为需要的东西去按揭贷款(需要贷公积金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准备的材料应该差不多)。记住:所有的东西都要复印,身份证、婚姻证明什么的要多复印几份,反正我是每样都复印了五份,然后银行想要几份就拿几份。
8、去银行拿审批后的贷款合同。
9、去房产局他项权证,一般三天会下来。
10、把他权证交到银行,同时催促放款。
11、放款下来后去银行拿一张贷款回执,一般银行会给你回执第六联,第三联会由银行转给房产局。
12、买卖双方凭托管协议、放款收据、房产证、身份证、首付款资金存入证明去房产局取款。记住,贷款一下来就要去,你的钱放在房产局帐户上是没有利息的,利息就归房产局所有。所以房产局的人见到你去取款都是很不乐意的,不管他,和他吵吵,最后一般他都会给你一张支票。
13、卖方凭这个支票去取款。
14、买卖双方去房屋、水电、气、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的交接,买方记得把卖方的土地证给要来。
15、买方去土地证、落户等等,还有给房子装修。
16、买方开始了漫长的房奴生活,直到贷款还完了为止
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注意事项
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注意事项
存量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中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规范房屋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双方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注意事项的法律分析:
1. 合同签订
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权属证明、房屋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权属转移时间和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房屋权属证明
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房屋权属证明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编号、权属性质、权利负担和转移时间等细节,并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是存量房买卖合同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应当明确约定付款时间、金额和支付方式等细节,同时应当约定付款的保障措施,以保障卖方的权益。
4. 交付方式
存量房买卖合同中也应当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方式,包括交付时间、交付条件等细节,同时应当约定在交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
5. 违约责任
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存量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约定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注意事项:
1. 合同签订:明确约定房屋基本情况、权属证明、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2. 房屋权属证明:明确约定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编号、权属性质、权利负担和转移时间等细节,并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权属转移手续。
3. 付款方式:明确约定付款时间、金额和支付方式等细节,同时应当约定付款的保障措施,以保障卖方的权益。
4. 交付方式: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方式,包括交付时间、交付条件等细节,同时应当约定在交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式。
5. 违约责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合同约定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存量房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交易中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约定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中国银行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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