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有什么区别?
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都是我国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人身和财产权的行为,而国家赔偿则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的实质上是一种国家赔偿,其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
行政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将会从很大程序上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职权。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促进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全文6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