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
赠与人行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3、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一、赠与房屋可以反悔吗?
房屋赠与是可以反悔的,但是房屋已经办理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或者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除外。如果已经办理过过户登记,但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
二、对公益赠与债的撤销权能否行使
对公益性赠与债是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述规定。所以,具有公益性的赠与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履行。
三、有偿赠与合同能否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只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才可以要求强制履行,其他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要求强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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