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如下:
1、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可见,赠与合同可附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将赠与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交付受赠人,并转移其权利于受赠人,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移转于受赠人,但是如果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办理登记等手续后转移至受赠人。赠与物的所有权一经移转于受赠人,赠与人一般不得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一经生效,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即产生法律效力。赠与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履行赠与义务,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的经济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时,仍然要求其履行赠与义务,显然有失公允。因此,《民法典》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如果赠与人已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则赠与人一般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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