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有害债权行为的权利。要成立债权人撤销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4)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