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当地政府起诉。行政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的诉讼后,应当开始审理引起争议的行政案件。一是案件一审。行政案件一审程序是指第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适用的程序,包括审前准备、听证、合议庭审查、判决等。审判前的主要准备工作是:①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人。被告应当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关的材料,并提交诉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将诉状副本送交原告;<②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③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庭审开始时的工作是:
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大法官报告;
首席大法官应当核对当事人,公布案情,公布审判员名单书记员,告知当事人其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是否申请撤诉。庭审程序一般按原告、被告、第三人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顺序进行,合议庭组成人员提出意见,对如何判决提出自己的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庭长批准。合议庭的审议不得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保留,并记入笔录。
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上述审理和合议庭审议,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人民法院的一切宣告,都应当公开进行。宣判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上诉的期限和上诉法院。在一审程序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审判应当组织合议庭,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②应当开庭审理的,不能书面审理;
③结案期限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你拿不到收藏品,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案件一审程序是指第一审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适用的程序,包括审前准备、听证、合议庭审查、判决等。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全文2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