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达不到征地安置怎么办
时间:2023-05-02 18:04:03 1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当农村土地征收与被征收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如何处理安置问题,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者可以是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房屋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者。用户有权要求拆迁人安置,拆迁人对用户的安置是其法定义务。一般来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安置。安置方式、地点和标准在安置协议中约定。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后,即成为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通过一次性安置房解决,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支付临时安置补助金,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安置房的安置问题。安置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将安置分为一次性安置和过渡安置两种。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没有明确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安置对象。只要房屋被拆除,权利人就应当在安置补偿协议中确认和安排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决定。因此,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应当以裁定的方式确定闵先生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并作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决定。第二,房屋拆迁安置的标准是什么

安置的目的是保证拆迁造成的损失得到相应的补偿。被拆迁人不应当也无权借拆迁之机,为改善被拆迁人的工作生活条件,侵害被拆迁人的利益。因此,确定安置标准的基本原则是拆迁多少安置多少。

1。粮食、煤炭、理发店、餐饮店、集贸市场、文教卫生等区域性功能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非居住房屋,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就近安置;环境污染企业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异地安置。

2。私人非住宅区。被拆迁房屋的原所有人依法经营并以其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当按照原建筑面积和适合经营的房屋安置原所有人;经批准将私有房屋改为非居住房屋的,安置方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出租给他人的私人非住宅房屋,按照当地拆迁办法的具体规定办理。三。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原使用人将公有住房改为非住房的,在拆迁时作为住房安置;擅自将公有住房改为非住房或者转租给他人的,改为非住房或转租部分的面积,从总租赁面积中扣除,不得作为安置依据。利用临建、违章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用户,应当在公告的期限内拆除,非法出租公共非居住房屋的用户不予安置。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征地补偿安置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新时间:2024-01-17 16:45:10
查看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征地补偿安置 最新知识
针对农村征地达不到征地安置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农村征地达不到征地安置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