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概念不同:
经济合同是指合同一方是政府或者由政府或法律授权的机构,或者一方或双方就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条件及其实现对政府负有义务,直接体现以政府意志表达出来的公共政策要求或其他公共利益要求,具有经济目的或经济内容的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遵守法律不同:
经济合同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劳动合同受约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3、主体不同:
经济合同的主体一方通常是政府或经授权执行公共政策的机构。经济合同中存在着事实上或合同上的政府主导性。经济合同与政府及其运作机制有着密切联系。劳动合同主体则具有特定性,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涉外经济合同的概念
涉外经济合同是本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同外国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货物买卖合同、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信贷合同、租赁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成套设备供应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劳务合同、补偿贸易合同、科技咨询或设计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全文8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