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离婚房子未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一般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主要有:
1、属违章建筑,根本无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类房屋是指违反城市规划要求,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房屋,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故应责令强制拆除,租金应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2、未取得验收合格证的房屋不得出租,包括验收不合格、未正常验收的租赁合同无效。这类房屋因存在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而未取得验收合格证,或者不清楚是否符合国家建筑法律法规,对承租人的居住与使用将构成威胁,特别是未经公安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即《消防法》第十条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3、已经验收合格,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因为这类房屋法律是赋予权利人可以使用的,自然包括出租。
4、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依据是有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二、开发商逾期未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首先,要和开发商来协调交涉,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能够按期来办理房证,还要继续等待多久,并且拿出解决买卖双方合同违约的相关意见和办法。其次,如果买卖双方的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能取得一致,就需采用司法诉讼的方式维权了。
我国法律规定,逾期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应该按照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的责任,没有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的数额很难确定的,购房人则可以按照已经付了购房款的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关于计收逾期的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
三、房屋买卖合同到期未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第十八条[2]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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