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自动辞职会使雇主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例如雇员的工作突然中断,未能移交各种项目和文件等。同时,如果不及时采取固定证据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等措施,而劳动合同关系持续,用人单位仍承担就业风险。如发生员工意外死亡等意外情况,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责任。更严重的是,在实践中,有个别雇员提议雇主非法终止劳动合同,而雇主无法争辩并支付报酬
雇员自动离职后,企业该怎么办?哪些法律法规限制自动辞职?这些都是许多雇主面临的问题。以下是针对雇员自动离职后雇主经常遇到的问题,向雇主提出的一些建议。首先,处理自动离职的法律依据:
1.目前的相关依据
,解决自动离职问题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动合同法》等,etc
2.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1983年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无薪停留”的通知》中的特别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2年国务院发布)和《关于企业处理职工擅离职守的批复》(1993年劳动部发布)等法律法规,《关于如何界定自动辞职和旷工的答复》(劳动部1994年发布),《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知员工通过新闻媒体返回单位,对逾期不返回的员工以自动辞职或旷工处理的复函》(劳动部1995年印发)等,自动离职有专门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中,《企业员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其他规定是根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制定的。因此,目前上述规定不再适用,自动离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解决,员工自动离职是否可视为劳动关系的自动终止:
员工自动离职,主观上无意继续为原用人单位服务,客观上不再为用人单位服务,不辞而别。其实质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第三,自愿辞职的员工对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
1.法律规定
结合《劳动法》第10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支付的招聘费用
(二)双方另有约定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按照约定处理
(三)给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营和工作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补偿费用
2.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禁止协议,且员工违反了合同,企业可以先做什么
,企业可以根据相关协议追究员工的违约责任
其次,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确实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可以根据《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违约赔偿办法的规定,收集相关证据,向员工索赔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得扣留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自动辞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102条只规定了员工完成交接后可以支付经济补偿,但没有规定交接后也可以支付工资,对企业的建议:
1.做好就业准备
员工入职后,应联系员工的地址或联系人,解释公司的相关文件,并将其邮寄至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人,视为已交付给员工本人。这样,当员工离开时,他们可以与员工联系,及时向员工传达企业的决定和其他文件
雇主的招聘、培训等费用应尽可能明确,以便于计算员工造成的损失金额
2.发送终止劳动通知与雇员的关系雇主可根据雇员受雇时确定的联系地址或联系人向雇员发出通知,告知雇员自动辞职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3.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P>企业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制定规章制度,将自动离职纳入严重违规范畴,确保员工自动离职有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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