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办理离职手续的离职员工应该怎么做
对于未办理离职手续的离职员工应该的做法是: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先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将离职通知书和档案转移书等资料邮寄给对方,资料送达时离职手续完成,用人单位结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的离职证明怎么写
员工的离职证明要写明:
1.标题:劳动关系解除确认书
2.正文:劳动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地址等);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其他。
3.结尾:写明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
三、离职后多久之内能申请劳动仲裁
离职后一年内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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