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报酬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员工薪酬》第2条规定,员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和其他相关费用。员工薪酬包括:。。。(7)终止与员工劳动关系的补偿
第6条规定,如果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提出补偿建议,鼓励员工自愿接受裁员,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确认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已制定正式的终止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员建议,即将实施
该计划或建议应包括拟终止或裁员的部门、职位和人数;根据相关规定,根据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终止劳动关系或裁员的补偿金额;劳动关系终止或下岗的时间
(二)企业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不能单方面撤回终止劳动关系计划或下岗方案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员工薪酬-终止与员工劳动关系的薪酬“
2。《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相关费用,是指与取得的收入直接相关的费用“合理开支《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说的,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因解除合同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属于企业为遵守生产经营活动管理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可按规定税前申报和扣除。如果您在这方面有其他问题,可以到卢巴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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