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责任有:
(一)按照约定的要求交付房屋;
(二)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三)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商品房房屋交接书;
(四)及时以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一、什么是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开发商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需要房地产开发商持有一照五证,房屋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基础生活设施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
二、拒收房屋的合法理由
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2、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4、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5、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6、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三、购买商品房交房有哪些风险
商品房交付的风险:
1、逾期型交房纠纷。
2、不符合交付条件型交房纠纷。
3、设计变更型纠纷交房纠纷。
4、未尽书面通知义务型交房纠纷。
5、质量问题型交房纠纷。等等。
商品房交付要注意的问题: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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