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力在工作日内需加班的情况下,其薪资应当按照原有的日常工资水平上浮最少1.5倍进行结算;若于周末得到额外的工作安排并且未能享受相应的补偿假期时,其薪酬则需参照日常工资标准提升至最低2倍待遇以作补偿;而当在法定假期间被要求继续工作时,他们所能获取的薪资应不低于原本正常工作时段所能领取的3倍金额。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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