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过程中,首先由业主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式提交书面的退房申请;其次,自收到该项申请之日起,开发商需在接下来的15个自然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必经的法定手续及相关事宜的妥善安排。自业主提出退房决定的那一刻开始算起,倘若开发商未能在15日以内满足前述要求,那么他们就必须无条件地全额退还业主所交付的所有购楼款项,且除此之外,他们还需全面负责为业主与信贷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合同所涉及到的所有繁琐复杂的手续流程。此外,在业主向开发商明确表达了退房意愿后,开发商亦须在15个自然日内,将所有买卖购房款如数归还给业主,并且要确保及时、顺利地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信贷银行的还款程序。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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