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开始,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最低800元提高至960元,公积金缴存额计算依据也随之调整。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5日起,北京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中,作为计算公积金缴存额依据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960元,北京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月不低于672元。
北京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包括哪些
“缴存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1、与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的人员;
2、离岗学习、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是仍保留工作岗位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