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微利项目及灵活就业认定证明、本人银行卡卡号。从事微利行业及实现灵活就业的申请人享受5000元援助金,且三年内不得重复申请。大中专毕业生认定是五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自治区就业援助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若就业困难人员想要申请该援助金,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微利项目及灵活就业认定证明;
3.本人银行卡卡号。
另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微利行业及实现灵活就业的提供就业援助金标准为5000元,且三年不得重复申请,大中专毕业生认定是五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申请自治区就业援助金需要哪些资料?
根据《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自治区就业援助金的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身份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 就业失业登记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或者失业登记证明。
3. 求职补贴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供求职补贴申请表。
4. 求职补贴协议:申请人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求职补贴协议。
5. 工资支付凭证:申请人需要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6.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申请人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 非因本人原因失业的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非因本人原因失业的证明材料。
8. 特殊困难证明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特殊困难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为申请自治区就业援助金的必备材料,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
自治区就业援助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微利项目及灵活就业认定证明、本人银行卡卡号等必备材料。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求职补贴申请表、求职补贴协议、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非因本人原因失业的证明材料、特殊困难证明材料等。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给予就业救助。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