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有争议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可以中止。当事人因争议无法顺利履行合同的,可以协商一致后中止履行。符合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确切证据。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不安抗辩权人有权终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不安抗辩权人负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
3、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安抗辩权就消灭了;
4、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回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一方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
中止履行一方也可以不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提前清偿债务(债务加速到期);如果对方构成了违约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双务合同有哪些抗辩权呀
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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