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明的是一样的,即成立的合同是生效的。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好需要支付实际支付的价钱,合同才可以生效。区分诺成合同、实践合同的法律意义主要在于,诺成合同跟实践合同的生成效益的要件不同。两者的成立时间也会是不同的。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非要式合同
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赠与合同不必非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都可。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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