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性合同有哪些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1、实践性合同有: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与当事人义务的确定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区别有哪些
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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