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找不到人的处理方法有以下三点。
一,最常见的就是在你所在地的法院或者被告欠债人他的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证据,请求他支付你欠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等等。由于对方下落不明,法院一般会采取公告的形式来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一般30天。假如他不应诉,可以做缺席审判,缺席审判之后你就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他名下所有的财产,比如说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还有其他财产偿还你的欠款。
二,你也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的财产由保管人代替。那么就有保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里面支付欠款给你。我国民法典规定,假如法院从判决开始,欠债人下落不明满两年,你就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欠债人为失踪人。
三,假如欠债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就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你可以找欠债人的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追加他们为新的被执行人。一旦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户口都会被注销。一系列的问题出现,这对被执行人是一种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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