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并不是离婚的首要条件,法院认为感情破裂的,就会准予离婚。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随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一、分居多久可以视为感情破裂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此所指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用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分居两年只是判决离婚的其中之一的理由,而并不是必要的条件。此外,对于分居的事实,最好能够提供充足、合法的证据来进行证明,以便法院在审理时采用。
二、有一方死活不肯离,如何离婚
此种情形,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可以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收集有关证据去法律起诉离婚即可。我国《民法典》中“夫妻感情不和,分居2年以上”,属于可以判决离婚的事由之一,所以如果认为离婚的理由不足,可以先分居后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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