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夫妻感情不和并分居满两年后离婚的条件和途径。离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同意离婚,二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并分居满两年,这只是一个允许离婚的条件。只要能够证明这一点,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一是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二是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夫 妻 感 情 不 和 如 何 离 婚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离婚。然而,离婚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夫妻需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因感情不和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感情不和导致无法维持婚姻生活。另外,离婚时需要保护财产和子女的利益。如果需要离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夫妻需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者因感情不和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感情不和导致无法维持婚姻生活。另外,离婚时需要保护财产和子女的利益。如果需要离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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