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事下个月才给离职证明
办理工作交接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等。如果单位在你离职1个月才出具离职证明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5、其余不懂的,可以看《劳动监察条例》。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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