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工商消字〔1999〕第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贯彻落实朱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违法活动的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等123家企业(名单附后)为全国首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护权的百家企业,现予公布。
希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有关企业的联系,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认真开展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活动,并注意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的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取得更大的成效。
附件:企业名单
一九九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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