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的补贴如下:晚育的,给予女方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承担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天护理假。晚婚、晚育假期间工资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农民晚婚晚育的,根据相关规定,由所在乡、镇、村给予奖励。晚婚晚育补贴是婚假产假增加三十天,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发放,不扣除。
弹性退休有利于减少晚婚晚育
3月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在谈到延迟退休时提出,可以推行更大尺度的弹性退休机制:例如,以现行的60岁为标准年龄,上下15岁浮动。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允许人在45岁选择提前退休。这样可以切实发挥社会保障的保底功能;为缓解养老金压力提供新办法;助于缓解少子化;能够恢复家庭功能;为个人更好、更久地参与社会提供了新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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