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消息引起网友关注。王女士为了省事买了楼盘的样板房。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展示,样板房交给王女士时出现了各种质量问题,尤其是墙纸、地板、沙发等质量问题严重。王女士说,这是不能接受的,而开发商认为样板房的销售价格很低,价格已经打了折扣。样板房作为二手房,应该参照二手房的做法。开发商对其装修没有任何质量保证义务。双方在这件事上没有达成协议,就上了法庭。那么,法院将如何处理这种纠纷呢?法官认为,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不承担保修义务的现状和范围达成一致,在发生冲突和纠纷时,将首先按照协议执行。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强制性的质量保证义务,如基础和主要结构工程的质量保证义务、屋顶防水、外墙防渗漏等的质量保证义务,无论是否有协议,开发商需要承担责任。
注:一旦图纸出现多个问题,无论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开发商都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双方没有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在发生冲突和纠纷时应该怎么办?法官认为,本案中,开发商仍有质量保证义务,保修期仍应参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修义务,如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漏五年保修期等。
作为购房者,如果想购买样板房,必须事先与开发商就合同中的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尽可能详细、完整,以防发生冲突和纠纷时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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