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公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但若公司无理由辞退,是违法的,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考核指标考核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则可以依据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赔偿。
但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具体如下: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但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必须要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如果产生纠纷需要仲裁或者诉讼,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解除劳工的条件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全文6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