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人大代表的建议相对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缺失了选民监督这一环节,导致部分建议不能或不完全代表最广大选民的心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代表建议公示制,将会有效防止代表建议的片面性,促使代表建议更具民意性。
实行代表建议公示制,能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民意能否得以伸张,是社会能否实现和谐的一个最基本标志。出现群体上访和围坐政府机关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就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失去了依法伸张的途径,导致不和谐现象出现。人大代表是传播民意、为民代言的使者。民意得不到有效伸张,无疑是人大代表没有尽到为民代言的天职。如果对代表建议实行公示,就能够让老百姓看到自己选出来的代表有没有代表他们说话,有没有为他们服务。这样,就可以有效地促进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避免民怨沸腾而引发群体上访,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实行代表建议公示制,能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关系。现实中,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确存在着较大的距离,尤其是官员代表整天忙于政务,老板代表整天忙于业务,想与普通选民进行交流真是难上加难。如果对代表建议实行公示,就能促进人大代表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注意联系选民,主动倾听选民的意见,努力使自己提出的建议在公示时经得起选民的检验。
实行代表建议公示制,能让人大代表置身于监督之中。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出来的,理应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长期以来,由于对代表建议缺少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使部分代表忽视了自己所提建议的质量,甚至养成了随便提提的习惯。公示,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形式。对代表建议进行公示,是将代表建议置于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之中的一种有效形式。通过公示,容易使代表在提建议时有一种自律感,自觉考虑建议的社会效果,从而使建议质量得到有效提高。而建议权是人大代表行使得最多、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权力,通过对代表建议采取公示方式进行监督,正是将人大代表置身于选民监督之中的一种有效形式。
实行代表建议公示制,能更好地让选民有序参与政治。虽说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但主人行使权力往往是间接的,是通过他们信任的人大代表集中代其行使权力的。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在选出代表后很少有自己直接行使权力的机会。但将代表建议公示于选民后,人民群众就直接拥有了知情权和监督权,选民就可以在了解代表建议的基础上,向代表提出选民意见,从而使民意切实充实到代表建议之中,让人民的心声通过合法渠道转化为国家意志,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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