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应承担责任的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担责。反之,劳动者自己责任。
一、劳动合同到期了有必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该依法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二、未转正公司解散有赔偿吗
劳动者未转正公司解散的,用人单位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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