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的标准是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现行标准号为GB30616-2014。GB30616-2014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4年4月29日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适用于食品用香精,自201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食品用香精辅料对食品用香精生产、储存和应用所必需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所加的食品添加剂(增味剂、酸度调节剂除外)在最终加香产品中无功能。
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为食品香味特性而制备的一种产品或混合物。它是以食材或食材组分经过类似于烹调的食品制备工艺制得的产品。
试样从所抽取的样品中取出供检测用的样品。
标准样品企业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检定和评香确定为检验用标准样品。
液体香精以油类或油溶性物质为溶剂、以水或水溶性物质为溶剂的香精。常温下一般为液体。
乳化香精经乳化均质得到的水包油的香精。
浆(膏)状香精以浆(膏)状形态出现的各类香精。
二、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1)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水平的需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因而“质量第一”应当是我国产品质量立法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
(2)贯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产品质量法实质上就是产品质量责任法。而产品质量责任集中的是对消费者的责任。
(3)实行统一立法、区域管理的原则
国家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制定并实行强制性标准;对其他产品,主要采取国际通行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等引导方法,加强对市场商品的监督。
(4)实行奖优罚劣的原则
国家一方面要奖励优质产品和质量管理先进的企业和个人;另一方面要严厉制裁制假、售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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