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建工程属于固定资产吗
1、在建工程不属于固定资产。通常在建工程是未完工的固定资产,在完工之前,不能把在建工程算到固定资产里,资产负债表中二者也是分开填报的,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一般属于资产类的非流动资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二、固定资产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3、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4、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首先必须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完工程度来判断,因此,当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
如果其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可暂估入账,并据以提取折旧,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成本调整暂估成本,并据以从新计提折旧,但是以前已经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
全文8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