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他人赠予房屋准备以下文件:
1、申请书;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和公证书;
5、遗赠证明和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
6、契税收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房地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多少材料
1、被赠予房屋,要去登记中心交以下材料,办理过户手续:申请书;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全文5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