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公证需要继承人到场。法律明确规定,接受遗赠的继承人办理接受遗赠公证手续时需要配合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继承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表示自己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一旦遗赠继承人放弃继承,又在财产分割后表示后悔的,法院不予承认。
法定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区别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非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遗嘱继承不成立。
而受遗赠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甚至是国家、集体。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与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在接受死者遗产的数额上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在遗嘱中所表达的个人意志,取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设定的遗产份额,此种份额既可以是遗产的一部,也可以是遗产的全部,还可以是某特定物或特定部分,总之,一切听命于死者生前在遗嘱中的个人意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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