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公司应该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日起30天内申请工伤鉴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公司不申请,劳动者应该自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鉴定。
一、如何申报工伤险
发生工伤,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我国工伤鉴定规定多久进行一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鉴定有以下两个时效: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什么是工伤理赔的基本程序
申报工伤理赔的基本程序:
1、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经工伤认定,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带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参与者花名册等资料向区社保中心申请伤保待遇核准,然后理赔。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全文8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