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房产证过户有什么风险
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地产合法权利并对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
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现实中,经常有人认为向他人购买房地产,不一定要办理房地产权属的过户,只要卖方把《房地产权证》交给自己保管就不成问题了,殊不知这一做法存在很大的风险。
如果卖方有官司在身,那么他名下的房地产有可能被法院查封,被查封的房地产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卖方不守信用,他可以以遗失为由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补发《房地产权证》的申请。补发《房地产权证》后,卖方就可以凭产权证把房屋再转卖给他人或抵押给银行,产生“一女嫁二夫”的现象,到时,最没有保障的会是买方。除此之外,买方也提供不了产权依据,行使出售、出租、抵押、拆迁受偿房地产的权利。
二手房产权过户要缴哪些费用
1、办理私房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有效证件(买方:身份证;卖方: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身份证)。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说明不能到场的原因,与受托人的关系、买卖房屋的地址、权证字号以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并加盖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公章(农村人口加盖户口所在地乡政府公章),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才有效。
2、契税(由交易所收),住宅按成交价或指导价的1.5%收取;非住宅按3%收取;
3、交易手续费(由交易中心代收):住宅3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非住宅则按成交价或指导价的0.35%收取。
4、转移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按成交价或指导价的0.35%收取。
二手房办理产权过户时,卖方夫妻双方到场,需带结婚证、产权证和有效身份证;买方本人到场,只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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