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税收的具体构成
时间:2023-08-16 19:50:07 45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土地使用税转让税收包括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所需要缴纳的税收。土地使用税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解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所制定的税收管理条例,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税收。

非税收入包括

非税收入具体包括如下: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

4、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非税收入于财政资金范畴。广义地来说,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不包括社保基金及住房维修基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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