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区别:(1)管辖依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以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只有当双方同意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时,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其争议。由此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2)不同的仲裁组织一般都是非政府组织,仲裁员不是国家指定的。通常,仲裁员名单由各常设机构列出,并由双方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因此,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但是,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主体。法院的法官由国家任命或选举,争议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官的自由。(3)不同级别的审判制度各国的仲裁裁决一般采用一审终审制。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裁决,任何一方都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能向其他机关提出变更请求(只有少数国家认为可以上诉,如美国仲裁法的规定)。但法院的诉讼一般需要二审以上才能终审。这可能使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案件范围不同,可以仲裁。因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发生的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仲裁范围。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p>一般来说,经济诉讼是公开审理,判决是公开的;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
(6)当事人对生效文书的救济方式不同
<2.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请求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七)申请执行生效文书的法院不同的,仲裁裁决只能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区别主要在于管辖依据不同、组织机构不同、审判级别制度不同、案件范围不同、审判原则不同,当事人对生效文书的救济方式不同申请执行生效文书的法院不同。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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