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争议怎么解决
时间:2023-04-01 16:53:52 3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首先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由该房屋所在的户口人数一起分配,共同所有;

2、私人房屋拆迁:拆迁补偿费有私人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我国的拆迁分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一般情况下,我们讨论的基本都是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首先,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征收方应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然后,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县级政府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接着,发布安置补偿方案。之后,相关部门组织被征收方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被征收方不配合签字,县国土局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如果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方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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