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备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补办)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或换领。损坏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应当交回原发证部门。《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遗失的,原持证人应当于15日内在当地指定报刊上予以公告。
二、办理材料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附贴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红底相片1张,不含审核表中所贴相片。
验原件,交复印件。
应为整页,并交复印件。
加盖的公章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乡村医师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乡村医师执业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开平市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0年)
第十二条《医师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或换领。损坏的《医师执业证书》,应当交回原发证部门。《医师执业证书》遗失的,原持证人应当于15日内在当地指定报刊上予以公告。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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