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所以可以去法院申请探望子女。但是如果子女不愿意让探望的,法院也不会强制要求子女配合。如果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有协助义务的一方父母。
一、一方不让孩子被探视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二、离婚后一方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让见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因此,一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起诉。
三、离婚一方不准孩子后续可以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另一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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