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望权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义务协助非抚养一方行使探视的权利。一方不允许对方进行探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可以终止探望权的情况如下: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成年。
离婚案件探望权问题是否明确探望时间和地点
是否在判决书中表述协助探望的地点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如当事人所住房屋即将拆迁的,就不宜确定为探望地点,当然也不应表述在判决中;
如当事人刚入住新房并将该房屋地址确定为协助探望地点,则将此地址表述在判决中并无不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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