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下列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其他都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
(三)抢险救灾工程;
(四)临时性建筑;
(五)军用房屋建筑;
(六)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一、因发包人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能要求赔偿吗?
发包人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索赔。
当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要是一方违约的,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工期拖延,就是建筑工程合同违约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此,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就是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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