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应收账款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是指存货因毁损而无法收回成本的,在期中期末或者年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全部或部分报废,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按单个存货项目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存货跌价损失,由于存货的可变现价值低于原成本,因此对减少部分进行稳健处理
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范围: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存货的范围相对较广,包括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委托销售商品、委托销售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等,存货是否需要计提折旧损失,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货物等;对于所有在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贷款,如委托加工的材料、在产品(存货的实物形态和数量不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和摊余成本)等,不必计提存货跌价损失,etc
存货跌价损失金额限制:理论上,如果存货的市场价格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成本价格,则需要提取存货跌价损失,并规定必须按品种、规格、产地、品牌进行详细核算。然而,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却很难做到这一点,实际意义不大,例如,大型商业企业的存货品种和规格有几万或几十万种。特别是在当前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许多存货的市场销售价格低于成本价。根据新制度的规定,无论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是多少,都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首先,会计工作非常庞大,不可能做到全部;第二,对减值损失金额较小的存货计提减值损失的实际意义不大
根据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各企业可以规定提取存贷款跌价损失余额的范围,可以用绝对数表示。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大于的,需要计提,否则不予计提;它也可以表示为一个相对数。存货跌价损失金额超过企业实现利润的规定比例的,应当计提,否则不予计提。折旧损失金额范围或百分比的确定取决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此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公式: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数量×(单位成本价-市场价不含税)
如果计算结果为正值,表明该存货的可变现价值低于成本价且存在损失,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为负,则无需计提
此外,如果工业企业的库存为原材料,则取决于未来生产的产品是否会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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