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坏账?
什么是坏账?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可能最终不能够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坏账。所谓坏账,是指不能够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如果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仍然不能够收回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企业对于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平时并不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预计,而只是到坏账实际发生时直接冲销应收账款(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已取消这种核算方法)。其账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贷:应收账款备抵法要求平时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都按照权责发生制对可能发生的坏账进行预计,并编制如下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贷: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也可以按照赊销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提。该方法与应收账款余额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只是计算应计提金额时存在不同。该方法下,计提金额是使得计提后的坏账准备账户余额达到本会计期间赊销收入的一定比例。该方法下期末坏账准备不是按照固定的一个比例来计提,而是将应收账款按照欠款的时间划分出不同的...查看原文
2坏账的条件是什么
坏账的设立条件:1。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这是对债务人的要求。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或债务人消失(如自然人死亡或公司破产)的债务,再次投入精力和财力是不明智的,应纳入坏账损失核销范围。2。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是债务本身的要求。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很多,可以分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义务和客观上不能履行义务两类。前者主要包括恶意违约等相关纠纷,后者主要是由于债务人资金不足所致。至于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因,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对企业的影响是一样的。3。债权必须合法这是对债权的法律要求。只有合法的债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很多企业对此存在误解。企业管理者往往认为,在律师眼中,法定债权不是一回事。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合法性的认识存在分歧。企业管理者往往按照通常的思维方式而不是法律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查看原文
3如何报告坏账损失
案例a是机电卖方。2014年,a公司应收债务1000万元,根据a公司财务状况,年末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2015年末,由于a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2016年,实际收回债务9.1%100万元。a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a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的最终结算和付款期间应如何申报该业务?如果2016年实际收回960万元,该怎么办?回答:2014年的治疗。按规定计提会计准备:借方:资产减值损失100;贷方:坏账准备100。如何调整最终结算和支付的税收?我们先看下表和填表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A类)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32。第32行“(2)资产减值准备):填写税前不允许扣除的资产减值准备的纳税调整情况,如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债权费用准备等,第一栏“结转金额”列报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回);第1栏,若≥0,填列第3栏“增加额”;若<0,填列第4栏“减少额”,填列绝对值。根据《企业所得法》及上述申报规定,a公司的坏账准备为未经批准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2014年决算支付时,通过表a1050...查看原文
4坏账损失的确认
对坏账损失的确认关于坏账损失的确认,1993年颁布的新会计制度中,对企业应收账款规定:因债务人破产或者破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律过三年仍强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便确认为坏账损失。这一规定无疑是正确的,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情况往往很复杂,对坏账的确认还不能单纯以上述两条为标准,还要依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通过一定程序进行推理分析坏账是否存在,以避免虚假现象产生,从而减少损失。笔者认为,坏作损失除按规定的一般原则确认外,还应对坏胀损失形成的原因进行具体分析,根据成因不同应区别对待,并依据客观因素按程序来认定。在认定坏账损失时注意以下几点:1.因企业、个体经营者破产所发生的不能收回的账款,需有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认定或公证机关的司法支书加以证明。个体经营者死亡的又有偿债义务的,应有人民法院以其遗产的司法处理意见或公证文书。对其遗产分割时,应优先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可分割;其遗产不足偿债时,其死亡人的遗产继承者应依法承担偿债义务。继承人无故不履行偿债义务的应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应受超过三年的时间所限制,也不应轻易确定为坏账损失。2.对超过三年而未...查看原文
5坏账的处理方法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以其剩余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欠账时间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都可以确认为坏账。其账务处理如下:一、直接销帐法就是在发生坏账的当期确认坏账的损失,并注销客户的应收账款。例子:2014年赊销给xx商店10000元,三年来催收无效,确认无法收回,于是注销该客户的账款,列作当期的坏账损失,制作会计分录如下:年月日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10000贷:应收账款—xx商店该种方法在处理上比较方便,一定要等到应收账款确定为坏账时才能进行处理,它的缺点在于不能反映坏账损失和赊销业务在时间上的关系。当年的坏账记录在确认坏账的年份会计分录上,显然是不合理的。二、备抵法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的费用同时建立坏账的准备,等到实际发生坏账的时候,冲销已经做好的坏账准备和应收款项的方法。例子如上,制作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10000贷:坏账准备该种方法能够很好地反映出坏账损失和赊销业务在时间上的对应关系。在应收账款较多,赊销比重较大的企业当期就能估计坏账的损失。...查看原文
6坏账的会计处理
坏账的概念是指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很小的应收账款。由坏账引起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由于市场经济的巨大不确定性,企业的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全部收回,即可能发生部分或全部坏账。所谓坏账,是指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一般认为,债务人死亡或者破产的,其剩余财产或者继承权得到补偿后仍不能收回的部分,可以确认为坏账;债务期限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企业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有两种不同的核算方法:平时不预测可能发生的坏账,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核销应收账款(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该核算方法已被取消)。(1)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发生减值的,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并按减记的金额贷记。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按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作相反的会计分录。(2)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管理权限批准后,按坏账处理,核销应收账款,借记本账,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再保险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账户。(三)已确认核销的应收账款以后收回的,将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再保险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查看原文
7坏账准备的特征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坏账损失是由于实际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查看原文
8坏账损失的核算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1、直接转销法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2、备抵法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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