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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始所有坏帐损失和亏损什么都需要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报告才能在汇算清缴中扣除,你的坏帐今年不能在汇算清缴扣除了,规定是在1月18号之前报...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入的解答见下: 1、“坏帐准备”属于一种会计估计,该科目余额于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可能不一致。企业根据准则,估计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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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怎么处理有以下回答对于发生坏账的应收账款核销,对于企业无强制的统一要求。企业应根据内控管理的要求,材料须能证明该款项确实无法收回,然后根据企业分级授权管理规定,由管理层或董事会在各自权利内批准核销。财务部根据批准的核销的文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对于税务方面,《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第25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已确认的坏账再收回,就是原来别人欠你的款,企业记在“应收账款”等应收款项,是一项资产,由于各种原因,收不回,从账上把这笔应收款项消掉了。但是现在又给你笔款了。 确认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 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把收回时的两个分录合并,就是 借:银行存款 贷:坏账准备 但这样是不科学的,也不提倡的,应该先为欠你款的一方恢复名誉的,这个在实务中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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