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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入的解答见下: 1、“坏帐准备”属于一种会计估计,该科目余额于实际发生的坏账金额可能不一致。企业根据准则,估计应收账款...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二)公安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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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专项报告,专项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一、因债务人破产清算形成的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剩余资产分配文件; 4.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文件; 5.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6.《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1、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需要进行专项申报。 2、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3、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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